景泰县多举措严格落实控编减编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6-02 】 【选择字号:

近年来,景泰县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的工作思路,坚持“严字当头、只减不增、优化结构、有所作为”的工作格局,坚决守住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严格落实了控编减编政策,持续开展减编控编工作,管住管好总量、增量和存量,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一、规范机构编制集中管理程序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规范程序,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是制定了《景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景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规范从严申报审批机制,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报批手续。新增工作任务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调整解决,新建机构做到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下大力气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二是制定了《景泰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配合约束等一系列长效机制,提出了控编减编具体措施和办法。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严明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持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分类管理,县、乡编制分级管理,按规定严格使用编制。

二、严格审批事项,盘活存量用好现有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一是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党政机关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二是严格按照各部门单位“三定”中有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情况,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主要职责、编制数和领导职数三是坚持“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严禁超各类编制总量进人。

三、严格把关治理源头。控制进人渠道,严格执行“编制证”管理制度,先核编后进人。对于职能弱化的机构,相应的减少编制;对于重点领域和民生单位编制紧缺的确需增加编制的采取在现有编制存量中调剂解决、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有效地破解了用编刚性需求和控编减编刚性约束之间的矛盾。

四、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严把关口。一是建立了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管理四部门联审综合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二是除紧缺型人才事业单位招聘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人员,机构编制部门结合单位空编情况和工作实际给予安排进人计划。超编单位一律不安排编制使用;满编单位一律暂缓安排用编计划或按照先出后进、多出少进的原则合理补充人员;空编单位编制使用严格控制。保证编制总量和人员规模不突破、不增加,切实发挥编制管理的“总开关”作用。

 

                                 (高志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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