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 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6-12 】 【选择字号:

近年来,景泰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以法治思维为引领,将学法、守法、用法融合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编”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机构编制队伍法治意识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法普法常态化。制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内容三是坚持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教科书,反复学、系统学、全面学,帮助干部补足精神上的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意识。四是运用“互联网+”模式,灵活学法普法。一方面及时将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网法律法规专栏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转发至办内业务QQ、微信群,向干部职工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解读机构编制政策;另一方面及时更新景泰县机构编制网法律法规专栏,上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营造学法普法的宣传氛围。

二、守法与用法结合,促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理念,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要求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迈进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健全编委、编办议事、办事制度,制定了《景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景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规范从严申报审批机制,维护机构编制审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制度上减小随意增加机构编制和超编进人等行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使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内容,实现机构、职能、权限法定化,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法化进程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持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真正使机构编制管理实现科学化、法化和规范化。

三、夯实机构编制法治思维常态化管理机制工作基础。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严格执行“用编前审核”“编内进人”的要求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常态化管理。一是及时更新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确保日常机构、人员等变动与系统运行数据相一致,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相互配合的协调约束机制,切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落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法规的权威性。

 

                                 (张生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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