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深化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

推动机构有机整合  实现职能深度融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6-16 】 【选择字号:

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景泰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发力,全力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体制改革,推动机构有机整合,实现职能、队伍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更大更好的监管效能,达到了1+1﹥2的执法监管效果。

一、广泛开展调研论证,精准施策发力。按照更新监管理念、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改革思路,准确把握改革精神,经广泛开展改革调研、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深入研讨改革方案后将城关、南关、黄河路、中泉、红水等5个工商监督管理所和11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全面整合,按照“一乡一所”要求,组建成立了11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区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务、粮食等领域监管职责,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对一条山镇人口聚集、商铺多、面广量大执法难的困难,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在一条山镇市场监管所下设3个工作站,分片对一条山镇辖区进行管理,其中:北关站管辖3个城镇社区、3个农场社区、1个行政村;城关站管辖5个城镇社区;南关站管辖4个城镇社区、1个行政村。形成网格化全覆盖的执监督管理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统筹调剂编制资源,达到了1+1﹥2的效果。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机构编制管理原则及时整合原来5个工商监督管理所和11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编制资源,从全县范围内调剂行政编制24名、暂保留事业编制55名,统筹分配到新组建的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配齐配强基层执法监督力量,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

三、推动监管重心下沉,提升市场监管治理效能。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组建成立是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一乡一所”的全覆盖格局,推动市场监管向全面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强化上下联动、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系统合力,确保市场统一、监管统一、执法统一;二是强化内部协同。通过整合机构、集约职能、高效管理,把以前浅薄分散、条块分割、多头治理的执法监督格局改革为深度融合、全面覆盖、集中统一的新型执法监督管理体制,实现队伍和职能的深度融合,形成全局合力,推进了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延伸了监管触角,为市场监督管理高效运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张宗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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