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精神要求,景泰县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服从大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了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一、突出政治责任,高站位谋划部署。坚持把党政机构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考验,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县委编委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改革精神。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全面了解全县党政群机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现状和历史沿革,为改革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参考依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衔接,结合实际制定了改革方案。
二、突出重点关键,高质量推进落实。及时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方案》的实施意见,列出了任务清单、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机构改革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往前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责,压茬推进,新组建部门机构挂牌、班子宣布、人员转隶以及涉改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名称变更等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各乡镇、各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全部印发施行。
三、突出工作成效,高标准实现目标。严格执行机构限额管理,按照限额设置党政机构。简约高效、精准清理,全面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4项主要职能,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纵深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善综合执法体制,除中央明确的7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外,国土资源监察、劳动监察、水政监察等行政执法队伍一律不再保留。改革后,景泰县党政机构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在为民服务上更加便捷、在基层管理上更加有力。
(供稿人:杨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