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03 】 【选择字号:

中共景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是县委主管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重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

(三)负责管理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岗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及其职能配置;审核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四)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负责协调县直机关之间、县直机关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负责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县、乡镇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以及副科级以上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制定事业单位的全县性机构编制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县直部门“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九)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办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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