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常委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景泰县委办公室
关于县委常委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群众团体,驻景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2016年10月20日县委十四届第1次常委会议研究,对第十四届县委常委分工安排如下:
李作璧同志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张文玲同志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和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编办、监察局、审计局。
杨永胜同志 协助书记负责县委日常工作,协助书记处理有关工作事宜。分管党建、督查考核、农业农村、新农村建设、党校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城市建设、科技、水产养殖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督查考核局、县委农工办、县委党校、档案局、县科协等。
联系部门和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供水工程指挥部、住建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规划局、执法局、科技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景电管理局、引大管理局、条农集团、省农牧业良种场、气象局、城投公司、水投公司、畜牧管理总站及其他驻景农场。
李耀永同志 协助书记处理有关工作事宜。分管精准扶贫、双联等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委农工办(双联办)。
联系部门和单位:县扶贫办。
李忠琳同志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陈其勇同志 负责统战、民主党派等工作。联系民族宗教、工业经济、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盐碱地治理(协助杨永胜同志分管水产养殖)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委统战部。
联系部门和单位:工信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环保局、经合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民族宗教局,中央、省属工业企业及县工业企业。
马世斌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张文玲同志分管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发改、财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统计、国土、公安、司法、民政、双拥、地震、防灾减灾、残联、金融、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机关事务、信访、督查考核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联系税收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信访局、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能源局、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统计局、民族宗教局、金融办、残联、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行政干校、地震局、国资公司。
联系部门和单位:慈善会、农调队、县国税局、地税局。
朱守勋同志 负责组织工作。协助张文玲同志分管编办,分管干部、人才、基层组织、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工作。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老干部局、编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联系部门和单位:人社局、金融办及金融保险单位。
吴军芳同志 负责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文联工作。联系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广播电视、体育、文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
联系部门和单位:条山战役纪念馆、教育局、卫计局、文广局、旅游局、食药监局、新华书店、黄河石林管委会、旅投公司、红十字协会、计生协会、省广电网络景泰分公司。
薛丞忠同志 负责政法工作。分管综治、维稳、禁毒、防邪等工作。联系依法行政、信访、工商、商贸流通、质量监督、交通营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邮政、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和单位:县委政法委。
联系部门和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司法局、信访局、工商质监局、交通局、安监局、火车站、导航站、公路段、路政管理所、收费公路管理所、烟草专卖局、通信企业、燃气公司、邮政公司、石油公司、长城粮库、县供电公司、县城郊供电公司。
各常委负责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群众来信来访、安全生产及维护稳定工作。
中共景泰县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中共景泰县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