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编办四举措转变服务方式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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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编办四举措转变服务方式
今年以来,为了更好地服务部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把关、参谋、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景泰县编办采取“四措施”转变服务方式。
一是引入事前服务。针对许多单位和个人还并不熟悉编办业务的实际情况,该办不断宣传,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加强与各单位沟通,使大家熟悉编办业务,减少了当事人准备阶段的盲目性,节约办事成本,提高了办结率。同时,编办各科室之间也经常沟通,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开展主动服务。坚持“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标准,不断改进服务,主动与单位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做到提前介入、超前服务,积极答复单位和个人提出的与机构编制相关的问题,坚决避免“冷、硬、推”现象,自觉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监督和建议,定期整改,规范服务行为。
三是推行优质服务。为了能够及时回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的与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的问题和咨询,编办要求大家学习与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文件,及时了解政策,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及时办理和答复相关业务和咨询。
四是强化便民服务。编办要求大家在工作中要有自觉的服务意识和诚恳的服务态度,树立“便民”和“以民为本”的意识,深刻明白这是实现优质服务的基础、关键和内在动力。